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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65%资产进入上市公司 国资委正制定改革方案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5日

  “国资委正在制定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改革方案,由管企业为主转向管资本为主。”在国务院国资委11月14日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介绍称,对于混改后的企业,国资委将进一步以管资本为主,对混改企业大胆放权。

  作为本轮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随着一系列政策文件的落地以及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已进入新的阶段,并呈现出步伐加快、领域拓宽的良好态势。

  据介绍,大多数国有企业已在资本层面实现混合。首先,从产权层面来看,截至2017年底,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中,混合所有制户数占比达到69%,省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户数占比达到56%;目前,商业一类中央企业的混改比例已超过70%,其中建筑、房地产、制造、通信、批发零售等5个行业混改户数占比分别达到了87%、80%、75%、74%和72%,中央企业四级及以下子企业超过85%实现了混改。

  其次,从资本角度来看,上市公司更是成为国有企业混改的重要载体。目前,国有企业主要优质资产已进入上市公司。截至2017年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共计54.5万亿元,其中约65%已进入上市公司,比2012年底的54%增长了11个百分点;省级国有企业约40%的资产进入了上市公司,其中上海、重庆、安徽等地均超过了50%。

  再者,混改各项试点梯次展开不断深化。自2014年国资委选择中国建材、国药集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后,截至2017年底,两家集团70%和90%的营业收入都来自混合所有制企业。随后,自2016年以来,国家又在电力、石油、天然气、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行业领域,先后选择三批50家国有企业开展混改试点。除此之外,2016年8月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也已正式启动,并在全国选取了近200家企业开展这项试点。

  翁杰明认为,国有企业应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实施双向混合,既大胆“引进来”,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企改革,也积极“走出去”,支持帮助非公企业发展。

  《证券日报》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2013年至2017年,民营资本通过各种方式参与中央企业混改,投资金额超过1.1万亿元,省级国有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也超过5000亿元。同期,国有企业积极投资入股非国有企业,其中省级国有企业投资参股非公有企业金额超过6000亿元。

  “事实上,混合所有制改革本就应该是双向进行的,既有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改,同时国有资本也可进入民营企业中,参与民营企业的改革。”翁杰明认为,在这一过程中,有几个关键的核心要素需要明确:即是否真正尊重市场规律、是否真正尊重企业发展规律,以及双方是否真正实现了互利共赢。

  展望未来,翁杰明表示,国资委将坚持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的要求,按照“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思路,聚焦重点难点,统筹深入推进混改工作。

  具体来看,主要有五大内容:一是紧密结合企业功能定位,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推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的要求,实现合理进退。深化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用好用足配套政策,加大力度引入民营资本。针对企业的不同层级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重点引导在子公司层面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统筹规划,避免企业内部层层股权多元化加大管理难度;二是全面结合各项试点,统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混改为契机开展综合性改革,加强改革联动,更好放大国企改革乘数效应。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联动推进相关改革,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实施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开展员工持股等,提升改革的体系性、整体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重点推进所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资本流动性,促进组织框架和运营模式不断完善。“双百行动”、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点企业将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各类资本。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东北地区中央企业综合改革等试点中,也将统筹考虑、重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保质保量地推出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先进范例。以混改为契机,推动国有企业运用市场化机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力度“压减”和“处僵治困”,使企业轻装上阵;三是持续发力,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四是切实完善机制强化激励,实现混改企业高质量发展;五是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切实转换对混改企业的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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