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钢铁

山东:将开展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作

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2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加快建设项目投资落地,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开展项目环评打捆审批工作的通知,对项目环评可打捆审批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通知,产业园区(含产业聚集区、工业集中区等)内同类型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开展打捆审批需符合以下条件:产业园区已完成规划环评或跟踪评价并落实相关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环评类别为报告表,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或溶剂油墨或溶剂型胶黏剂使用量在打捆后的总和应小于10吨。

  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环评开展打捆审批需符合以下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环评类别为报告表,位于相同市级或县级行政区且项目类型相同。

责任编辑:褚赞赞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