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海关估价总局近期印发第2103/2026号估价裁定,替代2024年4月26日发布、已执行两年多的第1876/2024号估价裁定,对进口陶瓷与瓷质卫生洁具的海关完税价格进行全面修订。新裁定依据《1969年海关法》第25A条作出,计价单位为美元/件(套),按成本加运费(CFR)口径、以原产地区分定价,主要分为中国、土耳其/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欧洲及美国三类产区。此次修订由巴基斯坦陶瓷制造商协会(PCMA)于2026年4月1日提交申请发起,要求更新该类商品海关完税价格。巴基斯坦海关估价总局分别于2026年6月4日、6月18日同进口商、生产企业及其授权代表举行两轮磋商。巴陶瓷制造商协会与进口商曾分别承诺提交巴基斯坦及中国产品的生产成本数据,但双方在充足准备期后均未能提供实质性证明文件。进口商主张应合理核定完税价格,理由是陶瓷、瓷质卫浴洁具易破损、瑕疵率高,且市场流行款式变化快。为核查诉求,海关估价总局调取分析了2025年7月—2026年3月的进口通关数据,并在多个市场开展实地询价。因关键资料缺失,成交价格法无法采用,估价总局援引《2001年海关细则》第121(2)条,采用《海关法》第25(9)条规定的兜底估价方法,在利润率调整后核算得出CFR完税价格(美元/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