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印尼和马来西亚无色浮法玻璃作出反倾销终裁 |
|||
|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1日 | |||
| 摘要:
近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400/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无色浮法玻璃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
|||
|
近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400/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无色浮法玻璃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税率为32.78%至43.78%,马来西亚涉案产品税率为41.07%至63.39%。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005.29.20和7005.29.90。措施自2026年6月14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5年7月18日,越南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无色浮法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2026年1月30日,越南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
|||
|
|
|||
责任编辑:褚赞赞
| 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文本、图片、LOGO、创意等版权归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建材信息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无意在本网发布,请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本网经核实后可立即将其撤除。 |
微博
微信
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