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五五”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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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福建省工信厅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7日 | |||||||||||
| 摘要:
《福建省“十五五”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日前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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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五五”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建设“555X”产业集群要求,着力发展新材料产业集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主线,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补短板、锻长板、铸新板,强化“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联动,迭代提升一批优势领域核心技术,突破解决一批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难题,率先锻造一批“杀手锏”产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到2030年,全省新材料产业集群力争实现规模超9000亿元,产值100亿元以上的新材料企业力争超15家,省级工业龙头企业力争达100家,培育一批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一批优质新材料企业上市,建成若干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千亿级新材料特色集群,在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锂电(钠电)新能源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领域形成全球竞争优势,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建设制造强省提供坚实支撑。 二、发展重点 (一)做大做强先进基础材料 大力推进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量大面广的基础性原材料技术提升,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推进材料生产过程高端化、绿色化、安全化、高效化,提高质量稳定性和服役寿命,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先进基础材料由大变强。 1.先进化工材料。构建沿海与山区协同发展格局,推动产业向高能化、专用化、绿色化升级,不断提高化工新材料整体自给率,构建全国领先的化工新材料创新高地。
2.先进金属材料。 (1)先进钢铁材料。延伸绿色产业链与提升技术迭代能力,扩大高附加值产品应用领域,做强做优先进钢铁材料产业链,全面提升先进钢铁材料在高端装备、新型能源等优势产业中的配套与高端供给能力。 碳钢。以福州、三明、漳州等地为核心,支持企业创建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加快发展高品质特殊钢、高端装备用特种钢、核心基础零部件用钢等关键品种。
不锈钢。依托宁德、福州不锈钢基地,支持创建不锈钢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等国家级平台,加快经济型高强不锈钢新材料新产品创新迭代,聚焦“极致强”“极致薄”“极致柔”,持续提升重大工程用经济型高强度不锈钢、超薄手撕钢、超柔不锈钢等产品技术优势,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气装备、海洋工程、交通工程等领域用经济型高强度不锈钢、超柔不锈钢的研发应用。依托红土镍矿资源优势,推动在模具钢、轴承钢、工程机械用钢等领域实现品种颠覆性创新,以高品质合金钢标准引领发展,打造全球最大、全方位领先的不锈钢新材料生产及深加工基地。 (2)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以福州、厦门、莆田、龙岩、南平、宁德等地为重点,依托全国特大型金铜矿床资源和有色金属材料加工产业优势,着力构建以金铜基电子材料、高强轻质合金、稀有金属及稀土功能材料为支撑的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体系。
3.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立足汽车玻璃制造基地的领先优势,持续拓展特种玻璃在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优势,聚焦电子通讯、生物医用等重点领域,培育特种陶瓷、光电晶体功能材料、超硬材料等建材产业经济增长新引擎。
(二)做优做精关键战略材料 以支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及量子科技、绿色氢能、脑机接口等未来产业发展需求为主攻方向,突破关键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关和市场关,完善原辅料配套体系,提高材料成品率和性能稳定性,加快产业化应用和实现国产替代,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 1.新型显示和先进半导体材料。以福州、厦门为重点区域,重点发展新型显示核心关键材料,加大基础配套材料研究。以厦门、泉州、龙岩等地为核心区,加快推动半导体材料国产化进程,着力构建先进材料完整产业生态。
2.锂电(钠电)新能源新材料。以福州、宁德、厦门为核心区,以三明、龙岩、南平、泉州等地为协同区,依托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基地,进一步提高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新型环保导电剂等新型电池材料产业集聚水平。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深入开展高能量高密度新型电池材料、新型储能材料及防护材料、绿色氢能材料等基础研究。巩固高镍三元正极、硅基与硬碳负极、固态电解质、高端涂覆隔膜等关键材料优势,加快发展钠电电极材料、钙钛矿电池材料、高容量储氢材料及固体氧化物/质子交换膜/阴离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电极催化材料、离子导体隔膜材料、电解水制氢关键材料等,招引一批优势新能源电池项目及核心材料、核心设备等上下游企业落地,推动废旧电池回收循环利用,实现先进电池材料合理配套,全面提升新能源电池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水平。 3.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以泉州、福州、莆田、三明、龙岩等地为重点,依托全国重要化纤纺织基地产业基础,做强差别化、功能性锦纶和涤纶等化纤材料,推动发展高端再生纤维、生物基纤维等绿色纤维,及高强高模聚酯工业丝、锦纶66、高强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以厦门、泉州、三明等地为重点,开展聚苯硫醚纤维、聚酰亚胺纤维等相关领域研究;重点攻关大丝束碳纤维原丝干喷湿纺技术、对位芳纶液晶纺丝技术等先进技术,做优做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产业并在航空航天、海洋装备、风电叶片、体育器材等领域延伸应用;持续巩固连续性碳化硅纤维、氮化硅纤维及透波/吸波材料、不锈钢纤维等技术优势,攻关高结晶、耐高温、表面改性和低成本规模化等关键技术,发展高强高模碳化硅纤维、含BN涂层碳化硅纤维、高性能碳纤维等新材料,推动在航空航天、先进核能等战略领域应用。 (三)前瞻布局培育发展前沿新材料 依托我省高端装备制造、先进纺织鞋服、新能源及电子信息制造基地优势,立足碳纳米材料(石墨烯、碳纳米管)、增材制造现有产业基础,巩固提升石墨烯粉体、石墨烯导电浆料、石墨烯导热膜、富勒烯等材料,构建全谱系碳纳米材料产业体系;立足3D打印合金粉末等增材制造规模化制备技术优势,逐步扩大产品应用市场。聚焦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前瞻布局极限材料制备及表征、原子级制造等颠覆性技术,突破材料微观尺度设计与合成、多功能集成与智能自适应等关键技术,加强低维材料、量子信息材料、超材料、超导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纳米显示发光材料、智能仿生及神经形态显示材料等其他前沿材料基础研究和技术积累,加快知识产权布局,抢抓产业发展新赛道。 三、主要任务 (一)培育锻造龙头骨干企业。支持新材料企业依法依规开展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在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完善新材料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动态管理数据库,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辅导,加快培育一批新材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并按规定给予支持。 (二)加快发展特色集群。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布局和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实际,围绕先进化工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锂电(钠电)新能源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着力构建“沿海引领、山区特色、全域协同”的总体发展格局,梯度打造一批百亿级、千亿级新材料特色集群。鼓励新材料产业园区开展标准化建设,争创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三)夯实壮大产业基础规模。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强化顶层设计和精准定位,招商引进一批全球或国内新材料产业领军企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等头部企业。引导国家级基金和社会各类投资基金加大对新材料产业化项目投资力度。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升,将符合条件的新材料重大项目按规定列入省重点项目。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指导培训,支持上市企业开展再融资和并购重组。 (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支持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依法依规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前沿材料领域的投入,健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机制。注重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聚焦国家战略急需,鼓励企业协同上下游、高校院所、协会联盟等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实现新材料与终端产品同步设计、系统验证、协同发展。 (五)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企业科技研发由“单点突破”转向“产业链协同攻关”。支持将新材料领域重点研究方向列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关键共性技术需求列入“揭榜挂帅”项目。支持新材料企业联合上中下游配套企业,参与重点新材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以及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等项目,推动解决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难题。前瞻储备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新材料专利申请,向国家推荐优先审查。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推动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 (六)加快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建设新材料领域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并按规定给予支持。落实《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要求,支持企业协同高校、科研院所等建设一批向社会开放的新材料中试服务平台。引导鼓励地市和高校、院所、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鼓励建设新型功能材料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促进新材料早期成果初步验证和转化应用;加快建设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支持服务。 (七)加强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育。加强新材料领域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协同育人,优化统筹高校学科设置,培育新材料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对新材料领域认定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并按规定给予资助支持。鼓励引进国内外优秀新材料专业人才来闽就业创业,对入选省级人才计划(项目)的按规定给予奖励支持。聚焦新材料重点产业链建设紧缺急需人才要求,设立特色职称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 (八)推动新材料大规模市场应用。加快优势特色新材料创新迭代和市场拓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给予支持。适时发布新材料新产品,引导各地开放示范应用场景,加大优秀案例宣传,积极推动新材料在重大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应用。支持通过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挂网交易等多形式开展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补助。落实外贸出口产业政策措施,支持新材料企业拓展全球市场,高水平“走出去”、高质量“引进来”。 (九)加快“人工智能+材料”赋能制造新范式。落实《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引导企业对照《制造业企业人工智能应用指南》研发应用工业智能体,围绕材料研发、生产、认证、应用、服役全链条,先行探索人工智能赋能新材料制造新模式。推动新材料垂直模型研发,支持建设水平高、共享能力强、开放服务好的平台申报省级人工智能优质创新平台、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平台等。推动算力、算法赋能新材料基因工程。加快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营销服务、运营管理等全流程智能化升级,提升全过程质量精细管控能力,打造一批卓越级智能制造工厂。引导企业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推动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转型。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协同发展。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协调解决新材料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问题。鼓励成立新材料产业协会或产业发展共同体,健全完善新材料产业专家库,为产业发展提供战略咨询等服务。二是强化要素保障。鼓励银行、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发新材料领域的特色金融服务,支持新材料产品研发、应用示范及产业化。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各项任务落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政策宣贯和典型经验推广,推动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行动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本省政策规定调整,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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