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实施办法》(常政规〔2012〕6号)及《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通告》(常政规〔2012〕7号)(以下简称两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系由常州市工信局依据《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起草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025年1月,《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常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拟废止该两部行政规范性文件,近日,常州市工信局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