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护航智能卫浴产业高质量发展,潮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公布三宗智能卫浴广告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行业规范广告宣传。潮州市某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宣传智能坐便器,发布含“紫外线杀菌”“除菌率≈99.99%”等内容的广告,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且数据未标明出处。该行为缺乏真实性,构成虚假广告,被潮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潮州市某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宣传智能坐便器时,使用“久用如新”“席卷污物0残留”等夸大性、绝对化宣传用语,且无法提供验证真实性的检测报告或实验数据。该行为构成虚假广告,被潮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某品(潮州)科技有限公司在宣传智能卫浴产品时,虚构产品斩获“iF设计奖”“红点奖”等荣誉,并配用虚假参展照片,相关宣传内容缺乏事实依据。该行为构成虚假广告,被湘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以罚款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