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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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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第3期:国内外水泥行业汞排放及控制介绍
作者:王艳丽 、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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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21世纪初,国际社会对汞的环境问题的注意和讨论逐步升温,成为一个要求国际社会采取共同行动的新的全球环境热点问题。2013年1月19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主持的全球汞公约谈判取得阶段成果,全球147个国家和地区对全球汞公约文本达成一致意见。2013年10月,全球首个汞限排国际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水俣公约》)的最终文本得到一致通过,这也是全球首次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限制汞排放和泄漏条约。该公约是一部全面对汞进行规制的国际公约,旨在解决全球汞的供应、使用、排放日益增加的问题,包括煤炭燃烧释放的汞。公约要求缔约国自2020年起,禁止一系列含汞产品的生产和贸易,包括含汞的电池、开关、节能灯、肥皂以及化妆品、含汞的温度计和血压仪。水泥生产过程中的汞排放列入“汞及其化合物的大气排放点源清单”中,位列燃煤火力发电厂、燃煤火力工业锅炉、有色金属冶炼和焙烧、废物焚烧之后。

  该公约目的是为了让各国能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最适合国情的技术,而不是限制生产从而影响经济发展。在具体实施中,采取了相对灵活和实用的态度,具体技术手段由各国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对新增和已有的设施,有不同的要求。对于新排放源,公约规定在其生效后五年内,应采用最佳可行的技术(BAT)和最佳环境实践(BEP)来控制。BAT是指在考虑经济、技术因素及具体国家、工厂的成本和效益的前提下,能最有效防止或减少汞排放的技术,具体到某个国家,应由该国相关的政府部门决定采取哪种BAT技术来降低工业设施的汞排放,同时,该国在进行决定时必须参考缔约国大会(COP)第一次会议中采纳的BAT指南。对于已有排放源,可以从公约拟定的以下五个选项中灵活选择适合的方案。缔约方可根据自身国情、措施的经济和技术可行性、可购性,尽快但最迟在公约对其生效后的第十年要在其国家计划中包括和实施其中的一项或几项措施:

  (1)制定可行的量化控制目标,减少相关排放源的排放量。

  (2)制定可行的控制排放限值,减少相关排放源的排放量。

  (3)采用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控制相关排放源的排放量。

  (4)制定多类污染物排放控制策略,通过协同效应控制汞排放。

  (5)制定其他措施,控制或减少相关排放源的排放量。

  基于以上背景,本报告从分析汞的危害入手,综述国内外水泥行业汞排放现状及限制汞排放的政策和标准要求、水泥生产过程中汞排放特征和监测方法进展,重点对水泥厂减排技术进行分析对比,并提出我国水泥工业汞减排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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